“校园贷”是什么?
在信用卡逐渐退出校园后,越来越多的金融平台开始争夺校园网贷市场,而且推出的信贷产品大都具备门槛低、放款快的优势。校园贷,广义上指代的是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发放的各类贷款业务的总称,包括助学贷、校园创业贷款和校园消费贷款等;狭义上,其主要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消费贷款业务,通常约定有较高的贷款利息,且往往用违约金、各类费用等名目对利息数额加以掩饰。校园贷常见的收费项目有:借款手续费、贷款利息、逾期利息、逾期违约金、逾期管理费、代理费、借款服务费、代理费等。从法律本质上看,校园贷是一种民间借贷,其产生的前提是在校生和网络贷款平台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。在校生作为借款人向网络贷款平台借款,按照合同约定到期还本付息,因此其利息、收费、违约金等也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。
“校园贷”典型个案
、校园贷还是校园害?
案例一:借贷两千终变二十二万
小王(化名)大一时在“我来贷”借款2000元,每月还款480元,中途有一个月无力偿还,只好向第二个贷款平台再次借款,拆东墙补西墙,最终累计欠下22万。
案例特点:1.费用层层加码,借5000元打10000元欠条,有的甚至打15000元欠条;2.高额利息,具有高利贷性质,借款5000周息500,平均每天70元;3.平台之间相互勾结坑害学生,线下放贷公司挂靠线上平台,学生是最终还款人。
案例二:裸贷夺命
为经营微商,某高校大二女生以裸照抵押的方式,通过“今借到”平台借款筹集资金,因数额较大且逾期无法归还,该女生的裸照被平台公开且兜售。女生最终因压力过大在宾馆结束了自己的青春年华。
案例特点:部分校园贷需要贷款人提供自己的裸照,才肯发放贷款,逾期不还,照片便会在网络上传播,造成恶劣影响。部分网贷平台与不法催收机构相勾结,以组织、介绍借款人卖淫的方式,偿还贷款,对借款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。
案例三:“套路深”的培训贷
广州某教育科技公司以校内公益讲座名义,吸引在校学生参加职业培训班,承诺培训之后学生可结业上岗,随后让学生通过第三方贷款公司无抵押贷款交学费。许多学生在签订贷款合同时,并未看到合同条文,就被要求签名,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贷款。如果学生签完合同后悔,高达实际学费的20%的违约金,也会让他们望而却步,无法提前解约。
案例特点:组织校内讲座加问卷,掌握学生信息,大搞饥饿营销,打压之后提供培训计划;名为参加培训,实为申请贷款,学生贷款后无法脱身。
预防之策
对策一:合理安排生活开销
在校学生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,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开支,不要盲目超前消费,尤其应提高自己的制止力,杜绝超过自己支付能力的高消费。对于家庭收入较低不能支付自己生活的学生,可以通过勤工助学、申请助学贷款、获取奖学金等合法方式增加收入来源,改善现有状况。
对策二:正确识别非法贷款机构
家长、学校及社会有关组织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宣传和教育,提高他们识别非法贷款平台的风险意识。一是要查验贷款平台的贷款资质;二是要考虑利率是否过高;三是要明确是否有其他非法的贷款条件。正规贷款机构发放贷款通常需要提供担保或者核对真实身份,不会提出递交裸照等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。
对策三:及时沟通并寻求帮助
如果经济状况陷入窘迫,在校学生应可以及时跟家人、同学和老师沟通,获得他们的帮助,即使仍决定向第三方机构贷款,也可以征求他们的意见,以帮助自己作出合理谨慎的选择。
如已陷入“校园贷”危机中怎么办?
如果您已经陷入了校园贷危机,请一定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及时还款,避免后续陷入泥潭。如果事态已经失控,请及时寻求家长和老师的帮助。切记,无论发生什么,家庭和学校都是你坚强的后盾。如果涉嫌第三方违法犯罪,贷款人也可在家长和老师的帮助下请求警方介入,采取法律手段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注意年利率24%的分水岭
“校园贷”是一种民间借贷,其产生的前提是在校生和网络贷款平台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。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因此,年利率在24%-36%期间的债务是自然债务,法院保持中立地位。此外,遵循“有约从约”的基本原则,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,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%为限。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,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,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、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,也可以一并主张,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%的部分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因此,如果校园贷演化成高利贷,即各类约定的利率、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年利率总计数额若超过年利率24%,法院不再对超过部分予以强制性保护。
(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:华侨大学知识产权服务中心)